
為貫徹陽光法案宣導,強化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適用對象及其關係人之迴避意識,避免因不諳法令而遭致裁罰,期協助適用人員、申請交易或補助團體等遵行主動迴避、公開揭露之程序。嘉義市政府今(27)日舉辦本年度利益衝突迴避法說明會,由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劉維倫專員擔任講座,並邀請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適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人員參加,透過課程與討論,解決實務上所遇見利益衝突時的疑惑及提供建議方向。
本次講師監察院劉維倫專員於會中就利衝法條文內容介紹說明、分享其他機關因公職人員及其關係人未踐行利益衝突迴避受罰相關案例,也特別提醒,雖然利衝法規範對象僅為該法所定公職人員及其關係人,但因受理各項補助或交易行為皆為機關公務人員,故需特別留意申請人或廠商的身分,以免因受利衝法規範之公職人員及其關係人未揭露身分,或機關未於期限內公開揭露資訊,而遭受裁罰。
嘉義市政府政風處長吳武璋表示,民眾或團體若有符合利衝法所規範關係人之身分,在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時,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該機關團體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之,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