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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公告-新修正「志工訓練課程」自107年6月1日起生效

  • 發布單位:政風處

「志工基礎訓練課程」及「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課程」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7年5月14日以衛部救字第1071361771號公告修正、衛部救字第1071361771C號公告發布,並自107年6月1日起生效。

志工基礎訓練課程計有「志願服務內涵及倫理」、「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與「志願服務經驗分享」三課目,6小時

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課程計有「社會福利概述」、「社會資源與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業務簡介及工作內容說明(含實習)」與「綜合討論」四課目,6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