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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112年度志願服務獎勵申請事宜

  • 發布單位:政風預防科

申請時程

符合本辦法第2條規定的志工,得填具申請獎勵事蹟表,檢同相關證明文件(績效證明書及志願服務紀錄冊影本含封面),於112年5月1日前送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申請。

文件下載

請至本府社會處網站下載

https://social.chiayi.gov.tw/volunteer/News_Content.aspx?n=4010&sms=11976&s=77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