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程 符合本辦法第2條規定的志工,得填具申請獎勵事蹟表,檢同相關證明文件(績效證明書及志願服務紀錄冊影本含封面),於112年5月1日前送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申請。 文件下載 請至本府社會處網站下載 ►https://social.chiayi.gov.tw/volunteer/News_Content.aspx?n=4010&sms=11976&s=772223
符合本辦法第2條規定的志工,得填具申請獎勵事蹟表,檢同相關證明文件(績效證明書及志願服務紀錄冊影本含封面),於112年5月1日前送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申請。
請至本府社會處網站下載
►https://social.chiayi.gov.tw/volunteer/News_Content.aspx?n=4010&sms=11976&s=77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