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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9條規定:「各機關政風人員或經指派兼任或兼辦政風業務人員應秉承機關長官之命,依法辦理政風業務,並兼受上級政風機構之指揮監督。」明白指出政風機構係設置於機關內的幕僚單位,而由政風機構的法定職掌工作項目觀之,政風機構在機關中,基本上是協助機關首長從事防止腐化工作,具有組織的防疫功能。

A、三大原則:

興利優於防弊、預防重於查處、服務代替干預

B、工作信條:

  1. 以「興利服務」為導向,協助機關建構一個優質的工作環 境,期使公務員勇於任事。
  2. 用「愛心」貫穿全程,以維護公務員之尊嚴與正當權益。
  3. 有政風人員在,不容許機關有貪瀆發生;有政風人員在,不容許機關有同仁被冤枉之情事。